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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5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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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监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 2018 61 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 2020 118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核查省内 679 家工程监理企业 2280 项资质,涉及综合甲级 42 家,甲级企业 229 家,乙级企业 345 家,丙级企业 63 家。经核查,巴中欧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 155 家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配备为零,严重不符合《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 2018 61 号)要求,存在 僵尸企业 、企业名称变更办理不及时或企业合并、业务转型后未及时办理资质注销手续等情况。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70 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第 23 条规定,对巴中欧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 155 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自发文之日起限期 6 个月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依规撤回相应资质 。在整改期内,企业可依法陈述、申辩。需陈述、申辩的企业应于 2021 4 30 日前将申诉材料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36 号,联系人:罗飞、曾杰, 联系电话: 028-85563038 85080802 )。

三、其他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 2018 61 号)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自觉对标,对因人员流动影响企业资质达标的情况及时纠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监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工程监理企业市场和现场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 : 全省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工程监理企业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1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