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20/6/8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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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规6月1日实行!相比之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大大简化
6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除了大家都关注的“首要、主体、个人”责任划分之外,与旧规定相比,新规最为值得注意的,就是对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手续环节的简化。
解忧建筑网小编总结了以下值得大家关注的新规内容,快来看看吧!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不需要再提交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而对于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环节,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七项简化为三项。例如旧规中“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消防产品质量合格等证明文件”均被去除,不过新规增加了“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这一材料的提交。
3、消防设计审查范围扩大
对于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场所,新规中增加了一条,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也就是说,对于高度达54米以上的建筑,今后会有更严格的消防要求。
4、其他建设工程审查简化
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联合验收:
新规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